【新冠疫苗】衞生署:3宗曾接種疫苗死因庭個案毋需呈報 包括8旬婦打針翌日亡涉心肌梗塞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03/31 10: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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衞生署公眾殮房曾處理3宗曾接種新冠疫苗的死因裁判法庭個案。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有傳媒報道一名8旬婦3月20日接種科興疫苗後,翌日於寓所倒斃,惟衞生署並無公布。衞生署昨日(30日)深夜發稿,提到衞生署公眾殮房曾處理3宗曾接種新冠疫苗的死因裁判法庭個案,包括一名80歲女子於家中死亡事件,經初步解剖為破裂性心肌梗塞,與疫苗接種無直接關係,亦不符合疫苗接種異常事件呈報準則。

署方強調,一直密切監察接種新冠疫苗後可能出現的異常事件,並以專業和按科學實證,判定事件是否符合疫苗接種異常事件呈報準則。

衞生署表示,除醫院管理局轉介的個案外,衞生署公眾殮房亦曾處理3宗接種新冠疫苗的死因裁判法庭個案,當中包括一名80歲女士在家中死亡事件,但根據衞生署法醫進行初步解剖為破裂性心肌梗塞,按醫生的專業判斷其死亡原因與疫苗接種無直接關係,並不符合疫苗接種異常事件呈報準則。

至於另外2宗死者,分別為一名58歲男子及一名30歲女子,分別因遇溺及墮樓而身故,與疫苗接種無直接關係,均不符合疫苗接種異常事件呈報準則。署方稱,有關3宗個案會交由香港大學所進行的「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安全監測計劃」作分析。

署方重申,根據新冠疫苗臨床事件評估專家委員會訂立呈報準則,若有明確的醫學原因能解釋某些包括死亡個案的臨床事件的成因,醫護人員可視為不符合呈報準則而無需當作疫苗接種異常事件呈報。醫管局及衞生署已建立機制,將一些不需要呈報為異常事件的死亡個案紀錄,提供予香港大學進行監測及分析,而有關研究結果亦會定期向專家委員會匯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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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陳正怡